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要求,推進集團系統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地落實,著力提高黨的建設質量,發揮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獨特優勢,為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清潔能源企業提供保證,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及《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黨內法規和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雙激勵、雙否決”?!半p激勵”,實施正向激勵,黨建考核和經營業績考核分別進行,考核結果均與二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績效年薪掛鉤?!半p否決”,黨建考核與經營業績考核互為參考,互相影響。任何一方發生否決項,同時否決另一方。
(二)堅持黨建一體化考核。將黨的建設重點工作全部納入考核評價內容,統一組織,統一實施,齊抓共管,責任共擔,避免重復考核、多頭考核。
(三)堅持分類量化考核。緊密結合企業實際,按照企業規模、體量、黨員和員工人數等不同情況,實施分類考核。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
(四)堅持突出重點。聚焦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組織年度重大部署,聚焦集團公司年度黨建重點任務,聚焦黨組織發揮獨特優勢“保落實”等重要工作,重點考察工作質量和成效。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的考核對象為集團公司所屬二級單位。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由集團公司黨組統一領導,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相關部門(機構)分工負責、協調配合。
第五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團公司黨組的部署,負責開展黨建工作責任制年度考核評價。有關重大事項和問題經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后,提交集團公司黨組審議。
第六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方案,強化考核過程管控,匯總考核評價結果,協調解決考核評價過程中的問題。
第七條?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組、黨建部(黨組辦公室,含新聞中心)、人力資源部(黨組組織部)、黨組巡視辦、群團工作部(工委辦公室)等黨建部門是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的責任部門,協同抓好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發揮黨組織作用和加強自身建設,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巡視巡察工作,群團工作等方面的考核評價,形成各部門考核評價結果。
第三章 ?考核評價內容
第八條?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日??己苏?0分,現場考核占80分。
第九條?日??己擞杉瘓F公司紀檢監察組、黨建部(黨組辦公室,含新聞中心)、人力資源部(黨組組織部)、黨組巡視辦、群團工作部(工委辦公室)等黨建部門,根據各單位日常工作開展情況和承接集團公司安排布置的專項工作完成情況,分別進行考評打分。每個部門各占4分。
第十條?現場考核按照黨建各部門年度重點工作進行考核,突出“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獨特優勢發揮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己藘热萦?個一級指標、若干二級指標和評價要點構成。其中,一級指標及考核權重如下:
(一)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發揮黨組織作用和自身建設情況(20分)。重點是中央及國資委黨委開展的各項主題教育完成情況;年度黨建工作要點完成情況;黨組織“保落實”行動項完成情況;
(二)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情況(10分)。主要包括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新聞宣傳和輿情管理情況,品牌建設等情況;
(三)黨的干部人才工作情況(16分)。主要包括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工作情況;
(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16分)。主要包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情況,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落實情況,監督執紀問責情況,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情況;
(五)巡視巡察工作情況(8分)。主要包括推動中央巡視、集團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開展內部巡察工作情況;
(六)群團工作情況(10分)。主要包括加強和改進黨對群團工作的領導情況,群團工作成效。
第十一條?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設立否決項。領導班子發生群體性腐敗案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對考核實行“一票否決”,黨建考核結果為零分,經營業績考核也為零分。
第四章 ?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每年開展一次,考核期限為當年的一個完整年度。
第十三條 根據企業體量規模、員工和黨員數量等,將所屬二級單位分成若干類,不同類別確定不同的考核標準??己私Y果按照分數進行排名。
第十四條?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分為前期準備和調閱資料;現場檢查印證;后期綜合評估和匯總打分三個環節。
(一)前期準備和調閱資料。根據上級要求和考核制度,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制定分類考核細則。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黨建相關部門組建聯合檢查組,做好考核前的動員部署,對檢查組成員進行培訓。各二級單位根據要求通過黨建信息系統上傳年度黨建工作報告、黨組織書記述職報告等相關報告及所需全部支撐材料。檢查組成員在認真熟悉了解相關二級單位上傳報告、材料的基礎上,形成初步考核意見。
(二)現場檢查印證。聯合檢查組原則上在每家單位現場檢查印證時間1天左右,其中,至少延伸抽查1家基層單位。對二級單位的檢查考核以個別訪談、印證檢查為主,對基層單位的抽查以實地走訪、座談訪談為主。檢查印證內容一般不少于評價要點的30%。
(三)綜合評估和匯總打分?,F場考核結束后,黨建各部門按照職責對應的考核評價要點和權重,綜合日??己饲闆r和考核組提供的現場考核情況,參考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紀委書記履職評議、巡視巡察等情況進行評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各單位年度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結果。
第十五條?考核評價結果經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后,報集團公司黨組審定,與二級單位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同步兌現。
第十六條?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接受集團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和黨員群眾監督。各責任部門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各單位應按要求如實上傳提供相關報告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己嗽u價過程中出現失誤失察,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嚴肅追責問責。
第五章 ?結果運用及反饋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與二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績效年薪掛鉤,領導班子績效年薪的10%用于各單位黨建考核結果兌現。其中,黨組織副書記按正職的90%兌現,其他班子成員兌現比例參照綜合業績考核兌現比例執行。
第十八條 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結果排名后5%的單位,視情況對黨組織書記、專職副書記(或分管領導)進行約談。連續兩年被約談的二級單位,對其黨組織書記、專職副書記(或分管領導)進行問責,并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視情況進行必要的組織調整。同時,取消其單位、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參評年度各級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評選資格。
第十九條 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結果和考核情況以適當方式向二級單位反饋。被考核二級單位要對照整改,制定和落實持續改進的工作措施,整改完成情況納入下一年度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黨建部(黨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國家電投黨發〔2018〕120號)廢止。